1.经营主体“小升规”补助
1.1对首次上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
1.2对首次上规上限的服务业个体,给予0.5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
1.3对首次“个转企”的服务业经营主体,给予0.6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
(六)申请对象:经营主体
(七)申报条件:首次上规上限、“个转企”
(八)申报时限:2025年1月1日起(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九)兑现标准:对首次上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对首次上规上限的服务业个体,给予0.5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对首次“个转企”的服务业经营主体,给予0.6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7212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措施政策申报表(企业、个体)》及相关支撑材料;《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
1.材料要求:《广元市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措施政策申报表(企业、个体)》原件4份,《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支撑材料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2.审查要点:各县区商务、市场监管部门按材料要求进行收集,全面审定,审定后按程序上报。
2.产业融合发展补助
2.1对一、二产业实施主辅分离、产销分离后当年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首次上规上限后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给予5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
(六)申请对象:经营主体
(七)申报条件:一、二产业实施主辅分离、产销分离后当年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首次上规上限后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八)申报时限:2025年1月1日起(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九)兑现标准:对一、二产业实施主辅分离、产销分离后当年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首次上规上限后增速达到一定标准。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7212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措施政策申报表(企业、个体)》及相关支撑材料
1.材料要求:《广元市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措施政策申报表(企业、个体)》原件4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支撑材料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2.审查要点:各县区商务部门按材料要求进行收集,全面审定,审定后按程序上报。
3.企业“分转子”补助
3.1对市外的总部企业在我市成立服务业法人企业(视同法人单位),并首次上规上限且纳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当年规模达到0.5亿元以上且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给予7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
3.2对市外的总部企业在我市成立服务业法人企业(视同法人单位),并首次上规上限且纳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当年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且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给予12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
(六)申请对象:经营主体
(七)申报条件:市外的总部企业在我市成立服务业法人企业(视同法人单位),并首次上规上限且纳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当年规模达到一定标准。
(八)申报时限:2025年1月1日起(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九)兑现标准:市外的总部企业在我市成立服务业法人企业(视同法人单位),并首次上规上限且纳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当年规模达到0.5亿元以上且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给予7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当年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且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给予12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7212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广元市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措施政策申报表(企业、个体)》及相关支撑材料
1.材料要求:《广元市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措施政策申报表(企业、个体)》原件4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支撑材料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2.审查要点:各县区商务部门按材料要求进行收集,全面审定,审定后按程序上报。
4.电商企业发展补助
4.1对限上电子商务企业年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
4.2对规上电子商务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
(六)申请对象:规上、限上经营主体
(七)申报条件:限上电子商务企业、规上电子商务企业年网络销售额、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一定标准。
(八)申报时限:2025年1月1日起(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九)兑现标准:对限上电子商务企业年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对规上电子商务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7212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广元市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措施政策申报表(企业、个体)》及相关支撑材料
1.材料要求:《广元市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措施政策申报表(企业、个体)》原件4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支撑材料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2.审查要点:各县区商务部门按材料要求进行收集,全面审定,审定后按程序上报。
5.电商示范创建补助
5.1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个的一次性补助。
5.2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
(六)申请对象:经营主体
(七)申报条件: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
(八)申报时限:2025年1月1日起(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九)兑现标准: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个的一次性补助;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户的一次性补助。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7212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措施政策申报表(企业、个体)》及相关支撑材料
1.材料要求:《广元市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措施政策申报表(企业、个体)》原件4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支撑材料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2.审查要点:各县区商务部门按材料要求进行收集,全面审定,审定后按程序上报。评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以商务部或省商务厅评定文件为准。
6.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补助
6.1对直接纳入GDP核算的规(限)上服务业单位给予0.3万元/年的补助。
6.2对重点监测企业给予0.2万元/年的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
(六)申请对象:规上、限上经营主体,经营主体
(七)申报条件:直接纳入GDP核算的规(限)上服务业单位、重点监测企业。
(八)申报时限:2025年1月1日起(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九)兑现标准: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对直接纳入GDP核算的规(限)上服务业单位给予0.3万元/年的补助。对重点监测企业给予0.2万元/年的补助。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7212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措施政策申报表(企业、个体)》及相关支撑材料
1.材料要求:《广元市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措施政策申报表(企业、个体)》原件4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支撑材料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2.审查要点:各县区商务部门按材料要求进行收集,全面审定,审定后按程序上报。
7.重点企业扩容升级补助
7.1鼓励规(限)上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晋档升级,每年开展一次综合评比,对规上服务业企业综合排名第1-3、4-8、9-15名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7.2鼓励规(限)上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晋档升级,每年开展一次综合评比,对限上批零住餐单位综合排名第1-10、11-20、21-40名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市、县(区)
(四)适用地区:广元市
(五)有效期:2024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
(六)申请对象:规上、限上经营主体
(七)申报条件:综合评比排前15、40名的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单位。
(八)申报时限:2025年1月1日起(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九)兑现标准:鼓励规(限)上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晋档升级,每年开展一次综合评比,对规上服务业企业综合排名第1-3、4-8、9-15名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限上批零住餐单位综合排名第1-10、11-20、21-40名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执行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5572588、327212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
(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3号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其他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周五15:30-17:00为学习时间。
二、申请材料
(一)《广元市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措施政策申报表(企业、个体)》及相关支撑材料
1.材料要求:《广元市支持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措施政策申报表(企业、个体)》原件4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支撑材料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2.审查要点:各县区商务部门按材料要求进行收集,全面审定,审定后按程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