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印发《2020年度入驻单位窗口工作任务》的 通 知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3084 发布时间: 2020-11-20 字体: [ ]

广政公〔2020〕33号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印发《2020年度入驻单位窗口工作任务》的


各入驻单位窗口,各科室:

现将《2020年度入驻单位窗口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对表完成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2020年度入驻单位窗口工作任务》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 6日


2020年度入驻单位窗口工作任务


一、窗口规范化建设15分)

1.窗口单位主要领导到窗口检查、指导或调研工作3次以上。(2分)

2.窗口负责人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尽责,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完成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2分)

3.按要求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3分)

4.按要求做好综治、维稳、信访、安全、节能减排等工作,确保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事件和安全事故。(3分)

5.各单位窗口通过制作展台、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展示本单位窗口行业规范,内容可从本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准则以及服务要求等方面着手,以达到“夯实基础、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的目的。(3分)

6. 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言行举止符合政务服务礼仪。(2分)

二、窗口标准化服务(36分)

1.根据工作实际,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人员、事项配置、事项迁移等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在一体化平台正常办理,网上办事指南完整准确。(4分)

2.对变化的入驻事项和指南及时规范更新,按照编制流程和模板规范印制标准化的常用纸质办事指南、格式文本,规范呈放常用办事指南。(3分)

3.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除涉安、涉密事项外,全部入驻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3分)。精减、优化服务流程,精简服务事项办事材料,企业群众提供材料平均减少60%以上。(3分)

4.按要求积极开展全市通办、一证通办、一照通办事项清理和入驻事项收费清理,规范、高效开展通办服务。(3分)

5. 按要求完成“主题式场景式”服务、“一事一次办”梳理工作。(4分)牵头部门窗口规范编制“一件事”线下办事指南,所涉部门窗口相互配合开展好“一事一次办”线下服务。(3分)

6.加强“网上办”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事项占比45%以上,规范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推动高频事项移动办理。(6分)

7. 组织开展好现场全程代办、协办、导办、督办服务,推行日常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周六预约服务和特殊群体预约上门服务(4分);积极开展绿色通道优先服务。(3分)

三、三集中三到位(7分)

1.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加强对入驻事项的管理,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入驻率达100%,公共服务事项入驻率不低于80%。3分)

2.规范办件管理,办件抽查合格率达100%。(2分)

3.按要求选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时间至少1年以上。(2分)

四、行政效能建设(12分)

1.进一步压减审批承诺时限,推动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实际办理时间比承诺时限平均减少30%以上。3分)

2.按照“好差评”工作要求,督促做好“一事一评”工作,有效差评一件扣0.5分,扣完为止。3分)

3.有效投诉、效能或媒体曝光1件次该项得分减半;有效投诉、效能或媒体曝光2件次以上(含2件次)和有超期办件,该项不得分。(3分)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具体考核以原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广政中心〔2017〕8号)为准。(3分)

五、并联审批(13分)

1.按照《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并联审批管理制度,各部门窗口落实部门专员加强对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运行管理,及时、规范做好咨询回复。(2分)

2.积极配合联审服务中心做好投资项目联合预审辅导、联合评审勘验(验收)。在并联审批过程中做到全程在线,一窗进出,限时办结。(3分)

3.大力推进审批部门容缺预审制、项目业主容缺预审承诺制、承诺备案制,组织协调部门相关科室高效开展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及三级纵向联审。(3分)

4.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窗进出、全程在线、并联审批”模式,用好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审批系统(省2.0版),管理和监督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窗口(部门)须通过省2.0版办件。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和涉审中介服务组织协调,规范开展联合验收,切实把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在50个工作日以内。(5分)

六、网络和信息安全5分)

1.规范、安全使用各类网络系统和窗口设备,杜绝发生网络安全事故。(2分)

2.遵守《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杜绝发生利用中心网络传播暴力、色情信息以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现象。(3分)

七、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6分)

1.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做好窗口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引导窗口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3分)

2.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履职不力、工作不实、推诿扯皮、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等违纪违规行为。工作人员发生不廉洁行为该项不得分。(3分)

八、信息宣传(6分)

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信息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执行,未完成按比例扣减分数。(6分)

九、加(扣)分事项

1.获得表彰奖励、通报表扬:获得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的,每项加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省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的,每项加2分;获得市中心及市级部门表彰奖励、通报表扬的,每项加1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按相应标准扣分。

2.受到领导肯定批示:省级领导批示的,每项加3分;市级领导批示的,每项加2分;本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每项加1分。受到领导否定批示的按相应标准扣分。

3.被主流媒体正面宣传: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流新闻媒体报道的,每次加2分;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报道的,每次加1分;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报道的,每次加0.5分。被主流媒体负面宣传的按相应标准扣分。

4.工作经验得到推广:在全省推广的,每项加3分;在全市推广的,每项加1分。

5.未完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6.因工作推进不力或失误,被市政务服务中心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市效能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被市政府“马上办”办公室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7.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十、单位窗口评先评优

1.根据各单位窗口考核得分排序情况进行评先评优。

2.干部职工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纪检监察和政法部门处理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03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1号 主办: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839-5572299 传真:0839-5572345
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备案号:蜀ICP备19003509号-3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