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天府通办”广元分站点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组织公开比选,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比选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天府通办”广元分站点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1.2、项目预算:人民币2.73万元
1.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内容:本次比选的主要内容为遴选1家合格的供应商,提供《“天府通办”广元分站点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进行建设的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理履约服务期:截止“天府通办”广元分站点建设项目验收合格。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具有1个及以上信息化项目监理业绩;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其他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
3、比选
3.1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9时30分前将参选资料(1份正本,2份副本)送往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四楼网管科参与比选,未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参选资料(含参选资料未密封)等相关证件或迟到者不具备参与比选资格。
3.2 参选资料
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参选人鲜章且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
a.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b. 财务状况: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c. 参加此项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d.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e.提供近一年内任意时间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时间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f.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印章。
3.3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文件服务,也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3.4本次比选评审由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中选人。中选价以中选人在报价函中的总报价为准,有效的最低报价为多个的,采取现场抽签确定中选人。
3.5本次比选结果公告在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选人自行查询结果,比选人不再另行下发中标通知书。中选人必须在比选结果发布3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将比选结果官网截图附在合同末页,否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3.6其他有关要求参照公开比选有关规定执行。
4、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0839-5572255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