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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解读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10166 发布时间: 2022-08-02 字体: [ ]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精神,6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的工作目标

全面承接中央、省级层面指定我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步梳理我市市本级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2022年底前实现全市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编制公布市、县(区)行政许可事项基本目录(乡镇、街道实施事项纳入县级目录),实现运行实施规范化。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厘清监管责任,推进审管有效衔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事项清单一致、实施要件统一、办事指南同源。

二、《通知》的主要措施

《通知》提出了九条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管理。二是落实清单编制责任。三是明确清单范围内容。四是规范事项运行实施。五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六是加强清单应用实施。七是梳理压减申请材料。八是推动审管有序衔接。九是加快线上线下融合。

三、《通知》工作要求

《通知》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按时完成清单编制。二是梳理形成实施规范。三是强化经验总结和监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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