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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商事制度改革助力广元小微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7-05-09 14:36 来源:本站 浏览量:8337分享:

以商事制度改革助力广元小微企业发展

                        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

 

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大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全力扶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宣传《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及市级部门颁布的扶持小微企业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解读,积极宣传鼓励引导全市个体工商户向现代企业转型,坚持“政府主导、主体自愿、积极引导、优化服务”原则,健全完善政近年来,广元市工商局不断深化商事登记改革,充分发挥登记策扶持体系,增强市场竞争力,激发发展新动力,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使社会公众和小微企业提升投资创业、促进企业发展的信心,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工商部门扶持、服务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重点宣传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宽松平等准入环境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要综合发挥商标、广告、市场规范、竞争执法、消费者保护以及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担保登记等工商职能大力服务、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二、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全市工商系统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把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市工商局代市政府起草转发了《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起草印发了《广元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广元市工商局关于全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二)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2015年7月22日,市个私协会组织近200家个体工商户参加了全市“个转企”政策宣讲会,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广元银监分局等部门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宣讲解读,并印制了《政策36问答》宣传册予以发放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已为400余户个体户办理了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的登记。

(三)积极推动《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的落实,推进法律进民企和民营企业“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2016年全市共有9户企业被评定为“诚信守法示范创建企业”,今年有8户正在创建评定中。

三、优化准入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一)狠抓窗口优质服务建设。坚持依法、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按照统一登记标准、统一登记程序和统一登记要求,为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环境,积极为投资人提供最优的政策咨询和最温馨的服务,让当事人满意。

(二)加强对县区局的工作指导。市工商局先后多次深入县区局、所,督导检查企业个体登记质量、企业个体年报、商事登记改革、无照经营查处等工作,实地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企业个体监管工作QQ群,为基层工作答疑解惑。

(三)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做好登记知识宣传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积极回复有关部门政策咨询,全年仅书面回复舆情就达60件。

四、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多证合一”改革

作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我局牵头草拟出台了《广元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府办发[2015]31号), 率先在全省推开该项工作,探索“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为全省商事制度改革作了有效尝试,积累了经验,受到办事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2015年9月25日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以来,市工商局不断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各级登记机关严格执行,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2016年1月19日,全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座谈会上,原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马晨山就广元商事制度改革特别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开展情况作交流发言,提出的工作建议受到甘霖副省长的充分肯定。

2016年9月我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五证合一”工作安排,积极协调人社、统计、发改、政府法制办及政务服务中心等多部门,组织落实了我市“五证合一”登记改革工作具体方案。同时,全市各级工商登记窗口严格按照登记改革要求进行了充分准备,确保我市“五证合一”登记改革工作于9月25日全面实施,比全国预期的10月1日统一实施提前了5天。截止2017年4月30日,全市共有16383户企业(含农专)领取了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占全市应换领营业执照市场主体总数的68.64%。

五、全面推行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按照《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确定成都市工商局等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川工商发﹝2015﹞156号)文件要求,广元市工商局是省工商局确定的企业名称改革试点单位,我局草拟并出台了《广元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备案后,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

该《办法》在内容上积极探索简政放权,创新优化办事程序,放宽企业名称申请登记条件。一是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开通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由申请人自主选择网上申报或现场申报的方式;二是简化名称登记程序,原则上取消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由企业在变更登记时一并填报;三是放宽企业名称申请登记限制,放宽名称中使用“总”、“连锁”、“集团”字样限制、放宽行业用语限制,放宽名称使用时限限制等;四是开通全市网上远程企业名称登记系统,各县区冠“广元(市)”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可通过网上远程登记;五是构建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构建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建立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体系,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宽松的环境。截止去年底,全市共有294人次通过网上登录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网上名称预先核准43户。

六、贯彻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11号)文件精神,立即组织全市各级窗口登记监管人员在在全市市场主体登记监管工作培训会上认真学习,专题讲解,细致部署,并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监管清单》整理汇集成册下发,送相关部门传阅,确保落实执行到位。

随后结合我市实际,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征求市法制办等部门意见,代市政府草拟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向相关的43家单位征求意见,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市深改办会议决定,我局代市政府草拟的《关于贯彻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广府发[2016]26号)已于2016年9月24日正式下发执行。该《通知》细化了400余项经营项目的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日常监管等监管职责,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联系副秘书和市工商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广元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旨在厘清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目前,我们落实了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广元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搭建相关工作,预计2017年7月完成平台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平台应用,收集各部门涉企信用信息,初步实现部门间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尤其是要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要求和任务,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职责,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更大力度助推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推动我市“三大发展战略”启动实施,做好创业指导,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充分释放消费增长潜力,助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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