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领取养老金)申报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信息详情>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领取养老金)申报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14:10
来源:本站
浏览量:5632
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职工及个体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经研究,现就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领取养老金)申报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0月9日起,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领取养老金)统一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审核办理。
申报办理地点: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利州区万源新区滨湖路)
业务咨询电话:5572045、5572041
二、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因病非因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
申报办理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劳动大厦二楼)
业务咨询电话:3307426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