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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09 14:26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3833分享:

第一条  为提高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以适应构建和谐文明城市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

第三条 每周坚持利用半天时间,集中或分组进行政治或业务学习交流,并认真做好学习交流笔记,鼓励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充电”,不断更新和丰富自己的知识。

第四条 中心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大厅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活动。

第五条 中心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由中心综合科配合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

第六条 学习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中心综合科根据上级要求和中心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做到集中与分散、专题与交流、自学和辅导相结合。

第七条 中心综合科规定的学习、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经中心分管领导同意。

第八条 上级各部门举办的学习班、培训班、集训班,由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后统一安排。

第九条  学习、培训要结合工作实际,要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注重努力提高学习、培训效果,促进学习、培训成果的转化,要认真做好学习、培训的登记、统计和学习、培训资料的综合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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